“君不染,我来了帮你,可以吗?”
随着十号极奇不情愿的开了门,他大手就覆盖到了她的头上,动作轻柔,若蝴蝶栖花。
十号:“……”怎么回?他,可以,吗?
是了,身高长相一模一样,着装一模一样,真的不想是同一个人,可他手肘上,被她今天按照老规矩,悄悄用水笔,在他不注意时,轻打的黑标记还在。
若不是,自发现他们可能不是同一人起,就总拿自己练习水笔在皮肤上轻触感写字,早已“神功大成”,
于是,便有了习惯性假装不小心做“墨水”标记,且技术越来越好,她又怎么敢现在就确定好?
是啊,他和他,真的是同一人!
但因动作和表情的差距,气质依然完全迥异,前面那个,时常坏笑在嘴,虽然话语温柔,但眼神闪耀,
可谓从内到外,自我至极的张扬酷哥感,
明明没见他玩过嘻哈架子重乐,但就是让人觉得,他一定会演奏架子鼓。
明明没见他怼过或打过人,但他一静静的盯人,就会让人不敢违抗他,正如前桌的话唠“大个”,今天十号没拉开挡着她的他,为“大个”解围,
便让其因与他四目相对,便憋回去了好些酸溜溜的调侃。
后面这个?说他是古代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苦书生”还差不多,还是没中过榜的那个。
所以,是人格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