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地最近想买的人多,吴诺若不是打上了郑老爷这条线,就算是出全款也买不到。
郑老爷一直让吴诺捡馅饼,她也和玄女、赵坤山聊过这事。三人都觉得郑老爷是要捏吴诺的把柄在手中,就像三爷故意打六博输给王县令一般,是套在脖子上的绳索。
既然郑老爷想抓吴诺把柄,吴诺也打算露出一些毛病,让郑老爷对她这个人放心。
去赴宴的时候,吴诺让傅城穿上新衣服,绑上乌纱。
“嗯,这样好看。去到郑家别太多话,别人和你说话,你‘嗯’‘啊’‘哦’就行了。”
“我知道了。”
这是吴诺第一次带傅城出去做客,以往傅城在铺子里打杂,旁人的只觉得傅城养眼。现在打扮一番,才发觉傅城外形着实不错,跟一些公子哥站在一块也不输。
沧云摇着扇子走到吴诺身边:“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句话果然没错,我以前怎么没觉得他长得这样好呢!”
“你这几次来都没见到,自然没看见他是如何变化的。他刚来我铺子的时候,瘦得跟竹竿一样。是我让他吃好喝好,才长成如今这模样。
你捏捏他的手臂,肉又粗又紧。如果哪天你起来得早,你就来我铺子看他推磨,他壮实得跟一头水牛没区别。”
“不错,看他这体型,有他在身边走夜路都不怕。”沧云仔细打量着傅城,心中感叹着吴诺的审美真不错:“虽然这类型不如小白脸受欢迎,但身姿挺拔,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小白脸太难找了。”
吴诺觉得她在审美方面挺又发言权的:“其实傅城还是年纪大了,你可以找十二三的少年人。这个年纪的少年,基本能看出成年后的模样。
男人可以五官不精细,但必须要五官硬朗的,鼻子可以大,但不可以榻。最重要一点是,皮肤不能看起来油腻腻的。
只要达到这几点,包装一下肯定好看。
那种比女人还媚的男人,到了三十岁看着都像老太太。”
“恩”沧云摇着手指:“三十岁,伎子们就该退休了。目前我楼中年纪最大的姑娘,就是昔日花魁梦姬。梦姬再过两年就三十了,她最近告诉我,她到了二十九岁就不做了。”
“我听过这个名字,以前去别家送货见过她表演。虽不如几个当红的花魁名声大噪,但她应该还挺受欢迎吧!我看见她身边有丫鬟,进出还有轿子,浑身也没有失意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