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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歌识似乎从未见过方佑生穿捕快服,今日也不例外,明明是要出去巡查,仍旧是穿着一身暗青色的软缎长袍。陆歌识又想起上回他去追那窃贼,过了好一会儿方佑生才慢悠悠地赶到的事,便提议着问方佑生要不要换身轻便些的衣裳。
方佑生只回他一个字――
“丑。”
是去巡查,又不是去提亲。
陆歌识摇了摇头,想。
真不知道他这第一捕快的名号是哪儿来的。
还成天在府上讲究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结果自己分明就是个连官服都不肯穿的混混。
装模作样!
巡查路上不方便骑马。陆歌识跟在方佑生后头走走逛逛,发现这方捕快的人缘竟然还不错。
卖花的孩童会往他手里塞花;去买肉包的时候,摊主总会他多送几个;路边做杂活、说话不离脏字儿的男人见到方佑生,也会恭恭敬敬地唤他一声“方爷。”
是“方爷”,不是“方捕快”。
可陆歌识记得自己初见方佑生那会儿,大家还是叫他“方捕快”的。
难道方佑生升官了?
陆歌识没空去细想,他们才不过走过短短一条街,方佑生已经婉拒了两位媒婆、被五位女子撞了个满怀、怀里多了七块芳香的帕子。
怪不得要悉心穿戴!原来是出来勾搭人来了!
好你个方佑生,我看你才是狐狸精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