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叶继欢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持枪抢劫,是要冒很大生命危险的。在观塘物华街与警察的驳火中,马尚忠就腿部中弹,如果死人,风险更大。虽然叶继欢作为一个亡命之徒,作案中不计后果,但在叶继欢犯罪集团的里面,有人开始感到这种“投入与产出”风险和利润不成比例,特别是在马尚忠被警察击中,子弹洞穿小腿造成残废以后,他们不得不想,下一个人会不会是自己?
首先,就是陈智浩,他觉得大家冒着生命危险,最后一人只分得十来万块钱,很不值得。而且,他就因此被警察抓住,后来虽然脱罪,但抢来的钱,全部给律师都不够。
陈智浩在审讯中说:“出狱后,我就感到持枪打劫金行风险太大,收益却不多。一次抢劫虽然市值有几百万,但脱手时收不到多少钱,分到每个人手上,也只有十多万。叶继欢平时还养着一批马仔,要吃要喝全靠他开销。抢劫一次也吃不了几个月,就要计划第二次行动,常在水边走,总有一次要失手的,失手了,也许小命都没有了。”
陈智浩说:“我认识张子强以后,就佩服张子强的智慧,他就不会干这种冒险的事,他干启德机场的两桩案件,就比我们打劫金行,无论是安全性,还是收益率都好,干一次好几年都吃不完。而且他还善于与警察打交道,法官已经判了他的罪了,他还能脱险,我就佩服他,觉得张子强是干大事的。于是就有意把他介绍给叶继欢。大家都是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对方的名气。1995年4月的一天,我、张子强、叶继欢等人相约在深圳‘火凤凰酒楼’吃饭,这是他们俩的第一次见面。”
于是,我在本故事开头所叙述的那个场面,两个大盗在陈智浩的牵钱中会面了。
于是,一桩更大的罪恶产生了。
陈智浩说,他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是1995年4月12号的晚上,地点在深圳“火凤凰酒楼”,陈智浩记得很清楚,还特意说,门口有着一个霓虹灯招牌的“火凤凰酒楼”。
四月,是深圳最好的季节,这个时节,天气不冷不热,由于雨季还没有到来,南方特有的潮湿气候也还没有开始。人们衣着也无需太厚,一件衬衣,一件外套即可。爱漂亮的姑娘,已经穿着超短裙了,露出雪白的双腿,也不会觉得太冷。花儿都开了,整座城市都绿油油的。
这本是一个美好的时节,却在这个角落里酝酿着罪恶。
那天张子强正好来深圳,而叶继欢他们也窝藏在深圳,陈智浩是专门从香港赶过来的,他在“火凤凰酒楼”订了一个包间,由于他是那晚饭局的组织者,是他提议大家见见面,所以他第一个到。
傍晚的时候,叶继欢带着马尚忠来了,叶继欢走在前面,马尚忠跟在后面,走路一瘸一瘸的。接着“高佬成”也到了,最后才是张子强。虽然这是第一次见面,但两个大盗都是大名鼎鼎的,大家相互都像老相识似的,见了面也没寒暄,也不握手,就入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