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带着枪支回汕尾

在楼下,看见一个黑黑瘦瘦的男人,正是白天见的那个人,脚旁放着一个约90公分长60公分宽的暗红色皮箱。他看见马尚忠和那个女人下来后,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就走了。马尚忠上前拎起那个皮箱,立即感到手上沉沉的,他转身又上了楼。

进房间后,马尚忠立即打开皮箱,皮箱里白天买的那两支ak47自动步枪和两支手枪都在箱子里。

以上的情景,翻阅案卷中的马尚忠和陈立新的交待,基本事实是一致的,但在具体细节上有所差异。马尚忠说,到平远街买枪时,陈立新和他是一块去的。而陈立新说,是马尚忠一个人去的,在陈立新的审讯笔录上,他是这样说的“‘马仔’一个人出去3个小时后,回来提着一个红色的皮箱,身后跟着一个女人”。陈立新还特别强调,马尚忠一直也没有告诉他是枪,只说是“工具”。他是回到汕尾后,在叶继欢的家里才看到枪的;第二个不同点,是关于枪支具体数量。马尚忠说买了两支ak47自动步枪,两支“五四式”手枪。陈立新说,有两支ak47自动步枪,4支手枪,还有几枚手榴弹和几把匕首。陈立新的交待是矛盾的,有推卸责任之嫌。首先,他和马尚忠到云南开远去的目的,就是受叶继欢的指派去买枪的,那么马尚忠买了枪,怎么会对他说是“工具”?二是,他不知道马尚忠买枪,可对枪支的数量包括还有手榴弹和几把匕首却记得那么清楚。

但,马尚忠在交待中,一直没有提到手榴弹,可能他作为一个军人一定知道手榴弹可是大杀伤力武器,法律追究起来也会重。但在后来破获了整个张子强、叶继欢犯罪集团后,根据他们的交待,由广东省公安厅“9810大案”指挥部通知香港警方,在香港薄扶林山上挖出了由陈智浩埋下的枪械时,其中就有手榴弹。两人说法的不同,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到最后时刻,各人为了减轻法律的处罚,都会尽量回避自己的责任。

马尚忠收到枪后,把装有枪支的红色皮箱放进宾馆房间的厨柜里,然后掏出一支烟,点燃后深深地吸了一口,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

那女人见此情景,用手拢了拢头发,说:“货,你已经收到了,我的事也办完了,现在我该走了。”说完却没有走的意思。

马尚忠这才想起房间里还站着这个女人,马上很热情地说:“别走,我请你吃饭。你先到楼下酒楼等我,我打个电话就下来。”

女人装着不太情愿的样子说:“好吧。”转身出门下楼去了。

马尚忠转身出门,去了另一间房间敲门。开门的是陈立新。因为马尚忠要留这个女人过夜,所以陈立新另外开了一间房。

陈立新问:“怎么样,搞掂了吗?”

马尚忠说:“搞掂了。”

陈立新又问:“那女人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