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木二话不说就从骆驼上跳了下来:“可…可以,阿达很听话,你上去,我帮你牵着。”
朝灵兴高采烈地爬上骆驼,不忘笑着道谢:“谢谢!你真是个好人!”
提木觉得自己的心脏又怦怦跳了起来,脸也变得黑红黑红的,宋闻星刚和商队老头说完话,一转头就看见朝灵地骑在骆驼上笑,牵着骆驼的小伙低着头,脸都快熟了。
宋闻星忽然觉得很心累。
他这个小师妹总有种特殊能力,熟悉她的人会觉得她热情天真让人头疼,不认识她的人会觉得她见人就乱撩。
云间山下,镇上的那几个小伙子已经借着给苍云送腊肉的名义,明里暗里问过好几次朝灵去哪儿了。
宋闻星都怀疑他们要是知道了朝灵在十洲,会背着腊肉送到苍云去。
热情天真是好事,也讨人喜欢,不然陆霁不可能天天为了小师妹发愁,云间那帮木头也不会想破头地送小师妹生辰礼,但若这人还长了一副世间罕见的皮囊,一具人人觊觎的炉鼎之躯,那就大大的不好了。
怀璧其罪。
骑骆驼和骑马的感觉完全不一样,骑马虽然迅捷,但少不了颠簸,骆驼虽然跑得不快,但是脚掌厚实,慢悠悠的,朝灵坐在骆驼背上极目远眺,感觉自己已经是沙漠富商,还是头上顶块布的那种。
“大师兄!”见宋闻星看过来,抬起两只手晃了晃,一脸得意得笑,方才走路时候半死不活的神态早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宋闻星一愣,也抬手晃了一下,表示自己看见了。
罢了,匹夫无罪。
云间虽隐世,但一个小师妹还是护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