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可昀发呆:“啊?”
“买狗!一起去,我说买哪只就买哪只,你同意不同意?!”他一定要挑只最丑最难看的,绝不给陆可昀冒出粉红泡泡的机会。
陆可昀:……他敢不同意么,再说他真的对狗没别的想法好吧。
陆可昀带着白禾仙去花城买狗。
因为江河镇太小,又不发达,没有宠物店。
村镇那些老人们家里倒是有土狗,可惜暂时没有生小崽的,不然陆可昀倒挺喜欢中华田园犬。
毕竟他养狗是要抓黄鼠狼,又不是为了卖萌,肯定是天赋技能越强越好。
那些光会憨吃憨玩还身娇体弱的宠物狗,呵,统统拒绝。
他定要买一只最能干最聪明的。
临出来前,陆可昀千叮咛万嘱咐白禾仙千万别穿得太吸引人眼球,于是鹤妖顺水推舟又穿了陆可昀的衣服。
——咳咳,程序员的服装品味谁都懂,即便陆可昀已经不干那行了,可种田更不用花里胡哨,衣柜里依旧不是格子衬衫就是各种t恤卫衣。
每一件都相当地……质朴。
可惜到了城里后陆可昀很快发现他们就算披麻袋拿破碗装叫花子都没用,什么都掩盖不了他们出众的容貌,嗯,主要是白禾仙出众过分了,那是真叫鹤立鸡群。
走哪儿都有无数道目光跟着,还有各种窃窃私语。
路人甲:“看!帅哥!就是衣品好差。”
陆可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