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真有事儿,那他卡住节点,没话说,无论如何也要把魔熊干掉!
一劳永逸!
至于说只有猎熊矛能杀死魔熊……开个寄吧玩笑!
即便是林克,一想到用长矛杀抗熊,都头皮发麻。
狗屁子弹杀不死魔熊……当初华夏开发北大荒的时候,野狼和熊瞎子的尸体一卡车一卡车从大兴安岭往外拉!其中不少都是活了几十年的熊瞎子!
结果呢?
整个东北的熊瞎子都能作证,哪有什么防弹皮毛!
56半之下,众生平等!
林克赌那几分之一的概率,结果他赌到了。
“老麦你可真是个倒霉蛋,一步一坑,没有我你可怎么办。”林克打开照门,枪口稳稳指向追在麦肯齐身后的那头巨熊。
他可不是昨天那个林克了,虽然步枪只有3级,但仔细瞄准后打的相当准!
魔熊还在戏耍老麦,跟着但又不一直跟。山到隧道这里有个拐角,从老麦的角度看不见后面的熊,他只是能感觉到压迫,被恐吓,但从林克的角度看得一清二楚。
那是一头仿佛SUV般巨大的黑熊!
怪不得说子弹无效。
不打中要害,确实很难杀死这头怪物。
更别说用长矛,那特么简直是用生命开玩笑……就算你摆出个罗马方阵,长枪全部换成钢制的,事先架好枪——那也得有个前提,魔熊必须脑残直接往长矛阵上冲啊。
林克轻轻摸了下枪把上刻的名字,“灰色”。
李·恩菲尔德步枪,一把从一战用到二战的经典栓动步枪。
使用全威力子弹,杀伤力在拉大栓中排名中下,但伤害对普通生物依旧溢出。林克用来猎狼时,步枪子弹经常直接穿透躯干,狼却没受到致命伤。
这把枪最值得称道的是它的射速,在拉大栓中天下第一!
最快可在8秒钟内清空10发弹仓(目前记录6.5秒)!
林克杀狼时,为增加弹头碎裂,一般会在弹头上刻划痕,代价当然是距离远点儿就打不准。有得必有失,为了节约子弹,他也从不打100米以外的目标。
魔熊不同,对付这么大一头熊,首先要放弃一击毙命的幻想。
做好持久战的准备,魔熊不是那么容易死的。最稳妥的方法是多射击,多命中!不要有当场打死的幻想,能造成大出血就是胜利!
然后逼它逃走,让它在逃跑中更多失血而死。
这样既有操作性,又不会被临死反扑。
当然了,在动手前还要提醒一下老麦……林克将枪口朝老麦的脑袋晃了一下。
下一秒老麦就跟炸了毛似的猛然蹲下,接着一个连续动作扑到路边雪坑里,紧张的四处张望。这就是典型的身体比脑子快,身体已经做完了,这时候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