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煜此前掌管贺氏娱乐,江娆在嫁入贺家前也是贺氏娱乐底下的艺人,就算贺煜不管艺人的那些小事,作为公司力捧艺人的江娆与总经理贺煜也不可能从来见过面。
更何况,江娆可以说是被贺煜一手捧起来的。原来的江娆在镜头前没什么演技,但生活中的她却自学成才。
江娆的一双桃花眼生的格外像贺煜的初恋,她费尽心思打听到了贺煜的喜好,在恰当时候被他的车撞了,然后晕倒在了他的面前。
此后,以补偿为由,贺煜把她推荐进了贺氏娱乐,给了她对于新人来说最好的合约,但私下两人却没有过多接触。
原来的江娆处心积虑接近贺煜,怎么可以甘心只得到这点东西就轻易放弃。
不过偶然和贺绍钧有了接触的她,却起了另外的心思。她能感觉到贺绍钧对她的重视,这点是在贺煜那里完全看不到的。征服贺绍钧让她过上人上人生活的可能性,比贺煜高得多。
所以她嫁给了贺绍钧。
成为了贺煜的后妈!
作者有话要说:
*每次看穿书文都特别想看原著小说的故事,因为有了主角穿书之后的剖析,原来看起来再傻白甜和脑残的前世,智商和剧情的精彩程度都会有极高的提升。(*/?\*)
第3章
“看来我以前真是小看你了。我原以为你只是攀炎附势,见钱眼开,没想到还有那么大的胃口。也不怕撑着自己。”
贺煜冷冷一笑,松开了手,就近找了个位置坐下,并用随身携带的手帕擦拭碰过江娆的手。
江娆盯着他的动作,笑得越发的灿烂,“我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可是绍钧他给了我这么大的信任,我自然不能让他失望。贺总经理,哦不,现在应该是贺总裁了。也许以后我们不得不经常在公司见面了。”百分之十一的股份足以让她入住董事会。
是的,江娆签了那份协议。毕竟不是谁都能用三年不结婚为条件,换取这么大一笔股份的。
如果是用股份逼她嫁给某个人也就作罢了,现在是想要她在三年之内不结婚,她作为单身又什么损失都没有,为什么要拒绝呢?
她长得美,能力亦不差,现在又有了一大笔财产。生活中有那么多的乐子可以找,多少养眼帅哥排着队让她挑。
白捡的钱为什么不要?
江娆想的开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如果她拒绝的话,也许会招惹来更多没必要的麻烦。
从协议内容可以看出,那个贺绍钧也不是盏省油的灯。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分那么多遗产给原主,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他也不是一点私心和防备都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