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涉及到法律了,洛楚实话实话,老实了很多。

“网开一面,咱们私了。”

洛楚点头如捣蒜:“好哇。”

裴见将纸笔和一盒印泥推到了洛楚面前,“来,签字,再按个手印。”

什么?

洛楚直觉再次灵验,拿起他写了半天的那张纸来一看,气血瞬间上涌。

裴见用的是钢笔,写起字来锋芒毕露自成一派,不过洛楚没心思欣赏他个性化的字体,只觉得每个字他都认识,合起来感觉像天书。

内容总结来说就是——

乙方云朵朵给甲方裴见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失,必须赔偿对方三次完整(满8h)的约会,约会期间一心一意听从安排,满足对方合理要求。

如在三次约会结束前确定建立稳定持久的恋爱关系,此协议中止。

如协议结束后尚未建立恋爱关系,双方可协商延长约会次数。

延长个大头鬼!洛楚吐血。

“我、我不想签。”

把柄在人家手里,洛楚底气不是很足。

这跟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哥哥~裴见哥哥~我们再商量一下好不好?”洛楚讨好地笑,“裴见哥哥~求求你了。”

裴见适当放宽:“延长这件事,可以商量,不强迫你。”

“你不能对我做奇怪的事情。”洛楚补加条件,生怕裴见反悔,急匆匆就签上名字按了手印。

太倒霉了。

怎么会有自己这么倒霉的人,证据没捞到,先倒贴了三次约会。

不过话说回来,手写协议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