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前天才说过,即使张小美人不要我,我也要做他的英雄呀。

这么快就食言,我果然很没信用。

新郑郊外。

我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衣服,胸口处是紫色的点缀,与张良平素的穿着是一个样式。晚歌站于我的身后,一身肃杀的黑色,比起墨鸦,他其实更接近死亡。

若说我以前还指望晚歌给我放点水,这一次我也不抱希望了。

晚歌眼里,只有主人的命令。

他可以用自己的一切,来报答老爹对他的救命之恩。墨鸦告诉我,晚歌的双亲,是死在他自己的剑下。晚歌会忠诚于我,只是因为我是老爹的女儿,但若与老爹的利益相冲突,他会毫不犹豫地背叛我。

他不用做鱼和熊掌的选择题,因为我只是一根鱼刺。

“动手吧。”我看着远处的几个书生,侧过头说道。

遗世出鞘,闪过一道寒光。晚歌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对他来说,也许执行任务和吃下糖糕都是一样的,都只是主人的命令而已。

张良此时正和几个少年jiāo谈,我看到他一身白色的衣衫,胸襟处的紫色是那样好看。

“什么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刚刚转过头,就被晚歌一剑封喉。晚歌从来都是这样,gān净利落,若非老爹的命令,他不会让人感觉到痛苦。

那个少年以仰躺着的方式倒下,倒在五月茂盛的草地上,天很蓝,他最后看见的风景,是飘过头顶的云彩。

我看到他红润的脸上,还没有来得及出现痛苦愤怒的表情。

这样离开,也许很好。

我回过神来,看到其他几个人已经被晚歌杀掉了,张良拿着凌虚和晚歌在jiāo手。张良的剑术不差,比起往年,已经算是有了很大的进步了。然而晚歌却是踏着千万人的生命走来的,他杀掉的人,有老人有女人有孩子甚至有他自己的双亲。他的生命里,除了完成命令和练剑,再无其他。而张良,他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