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偏偏余念就是跟这些青春热血的词语搭不上边。
他长得比一般男孩漂亮,眼睛大而圆,眉毛细而疏,皮肤白嫩得跟剥了壳的水煮蛋一般,骨架子也比别的少年纤细,就只有身高稍微占据了点优势,起码能有个一米七八。
这样的外貌身材使他在女生中受到欢迎,却又被男生们暗中排挤。
所以,余念没有要好的朋友,没有一块吃饭上厕所的好伙伴,性格也因此变得内向且不善于表达。
为了能够融入集体,余念下定决心要练好篮球。
毕竟运动是青春期少年们最好的交流方式。
但不管余念如何努力,他就是学不会带球快跑,也很难把自己那身嫩白的皮肤给晒成黑红样儿。
晒倒是能晒红,想晒黑嘛…还真挺难的。
余念皱着细眉,站在空无一人的球场中央,盯着手里的球发呆。
怎么办?
到底要怎么做才好?
正当他发愁时,一对锐利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
目光的主人似乎对这位垂头丧气的小帅哥很有兴趣。
盛钱宇是恰好经过篮球场的。
虽然他曾经是校队队长,但在最近这段日子便已经把位置让给后生接管了,平时只在空闲时间才会碰球过把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