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浔看着他的眼睛,真挚又热切,他好像不是在轻描淡写的说一句哄人开心的话,而是在做着永不失信的承诺——我会一辈子陪着你。

他身上的魔力太强大,仅仅一个眼神一句话,就给予了他极大的信心,阴霾快速散去。

“好。”

住了一个星期,简浔还是没恢复记忆,拆了头上的纱布,又做了次全身检查,医生只说没其他问题,这个还是不能急,但熟悉的环境,更能刺激他的神经。

五月底了,快入夏了,光着头却还是有些凉,简浔手有些抖,他没敢摸,只是垂着头跟男人提要求。

“沈谦,帮我买顶帽子好不好?”

沈谦顿了一下,想起他曾经站在台上风光无限的样子,如今敏感脆弱到害怕看见镜子,他心里不由得抽疼,“好。”

男人每天都陪在身边,他会讲起相遇的种种,会说起他的演员生活,会说去探班的机票都快装满一个抽屉。

他把自己照顾得很好,生活、身体,以及情绪,没落下一样。

他很容易出神,有时是看着自己留疤的掌心,有时是看他无名指的蓝钻戒指,更多的时候是看自己完全不能行动的小腿。

简浔午睡醒来,撞见过好几次。

一个星期不辞辛劳的照顾,简浔不可能不感动,也早就从父母口中印证了之前的想法没错,他跟男人就是那样的关系。

当今社会,连双方父母都同意了的同性感情,足够说明他们曾经有多爱对方,那么,这个男人必定是自己认定了的。所以,对于回家,简浔并没有太过抵触。

地毯看着很柔软,装修布置是简约风,床上铺的却是反差极大的大红色喜庆被子,简浔内心不仅不反感,反而还觉得很亲切,很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