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灵经受过孤独,经受过无助,经受过疯狂,所以他太想要一个这样的人存在,即便这个人什么都做不了,只要让他累了的时候靠一靠就好。

一切发生的时候,霍君城的血滴到他皮肤上那刻,目睹鲜血淋漓的胳膊那刻,他是震诧到无以复加,他的心在停摆,某种久违的感觉击穿了他的神经,仿佛那一瞬注定将在他的时光里永垂不朽。

心灵上的免疫在那一刻短暂的失效,却足够一些东西钻进去,一些他明知道是该排斥的东西,在他眼皮底下叫嚣着扎进他的心脏。

他不傻,他清楚的知道霍君城当时的举动不是源于爱情。他很确定霍君城喜欢他,甚至可能带着一点同情心和占有欲,但那不是爱,更与爱情无关。

喜欢是种很廉价的感情,有生命的东西都懂得喜欢,但不是所有生命都懂得爱,爱永远不会消失,爱只会被隐藏,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深刻,即便有一天,爱变成了恨,人们也会在恨里找到它从前的样子。

但喜欢不是的,喜欢会中断,喜欢会有腻的一天,喜欢会慢慢变多,也会慢慢变少,喜欢可以给出很多份,喜欢是有保质期的。

霍君城对他的,就是这种喜欢。

难过的是,高傲如他,对这种廉价的喜欢动了心。

这是一个人的悲剧,可怜到什么地步,缺爱到什么程度,才会对一份不值钱的喜欢动心?

李灵为自己感到悲凉。

为什么偏偏是霍君城呢?最不该的人,就是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