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人的一生很长,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许多人,这些人多数只在你的人生里走个过场,最后真正留在身边的少之又少。朋友其实就像筛沙一样,精挑细选,留下来的才是真正好的。”
“所以…我是被你筛出来的?”
“不,是我选你,你也选我的双向奔赴。”奕炀说:“我们是爱人,是亲情,是一辈子不能割舍下的人。”
“不能割舍……”乐言偏头望着人行道上匆匆的路人,忽然好像能够明白奕炀说的这句话。
这些人是过客,但更像生命沿途里的装饰。
三月桥五点半准时下班的盲人女孩、小区门口永远只在岗亭边的光头保安,地铁上经常打瞌睡的短发西装女孩,以及每天带着一只八哥犬遛公园的背手大爷…
很熟悉,却彼此不认识,各自是各自人生里的装饰。
可,人是很复杂的。一旦有了感情以后。
“光光很讨厌,但是我觉得他很可怜。”如果只是在咖啡馆前不小心弄脏了衣服,乐言应该不会生出这样难过感觉。想到光光以后都是自己一个人,他会觉得心里酸溜溜的。
不难过的前提是,从未感受过温暖。
乐言一个人那段时间,其实并没有觉得孤独。他会为精准掌握人类作息并且遵守而沾沾自喜、会期待每天下午去菜市场碰到的是卖耗子药的阿姨还是点痣的大叔、会在菜市场路口等盲杖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专心跟在女孩背后送她回家。
这样的生活对乐言来说充实也快乐,可现在让他再回去过这种生活,他已经不愿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