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那么多人,可那一瞬间,他只看得到那个哇哇大哭的孩子。
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贺斯臣不知道自己是在哪儿出生的。
甚至不记得自己七岁以前的事。
脑海里的第一个画面,是孤儿院的院长妈妈温柔的摸了摸他的头,说:以后,你就叫布归了,好不好?
布,是醴城的大姓。
从那以后,他叫了十年的布归。
孤儿院的孩子,到了14岁要是还没被领养,就得自谋生路了。
毕竟14岁算是大孩子了,能自力更生的做事情养活自己了。
布归在那个玩具厂打了三年的零工,攒了一千块钱。
他决定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说不定,能见到更多的人,赚到更多的钱。
然后,就能找到他的父母了呢。
说不定哪天走在街上,就会有人冲过来说,“你认识某某某吗?你跟他长得好像啊!”
哪怕他跟那个某某某没关系,最起码,也是个线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