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
“行。”
“……”
好吧,天才总是有些怪异。
胡知只能这样说服自己。
傍晚,两人在食堂简单吃了点东西,就来到了市区。
酒吧是胡知下午在朋友圈问了一圈问到的,说是开了四五年,也算麓城本地的老酒吧了,酒不算贵氛围还行,尤其酒吧的乐队很不错,女声很好听。
来的路上,胡知本来也没抱太大希望,毕竟这种走穴的乐队吧,要真有实力,也不能一直走穴了,来了能听个响儿就行。
他只希望酒都是真的,别宰他俩外地人就好了。
但没想到真到了那,发现人挺多,而且不光是年轻人,还有些一看就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许多年的大哥。
胡知一进来就感觉这酒吧有点东西,找了个卡座坐下之后,才发现来得还挺巧,刚正好是两首歌中间的间隙。
他扫了一眼中间的舞台,用手肘顶了顶宋薄言的胳膊,凑过去说:“哎这女主唱有点意思啊。”
宋薄言进来就没往舞台方向看过,直到被胡知连着捅了好几下,才懒散地抬起头,敷衍地朝舞台上看了一眼。
“就抱着吉他那个,白t牛仔裤,现在的酒吧驻唱都这么小清新的吗。”
胡知看着舞台上那个披着黑色长直发,肩上挂着一把电箱吉他的女生,背影瘦削而纤细,让人看着就忍不住平白生出点保护欲来,咂了咂嘴:“在校大学生出来兼职吗,她们宿舍晚上不熄灯?”
他嘟嘟囔囔一大堆,才发现宋薄言又是好一阵子没接话。
胡知想了想也确实,宋薄言他就没对关于女人的话题产生过兴趣——不光女的,当年在巴尔的摩读书的时候,那灯红酒绿夜场佳人,男的女的基本都给他递过条,这兄台搭理过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