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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瓜子灵光的人,想要更便携的“包袱”自然会开始改良,制作的。

因为沈若深知自己的“金手指”太粗,所以他不想用这个获得太多的利益,这对其他人不公平。要不然他那新奇的“书包”甫一出现卖的那么火爆,要是一个卖几两银子,都会有人二话不说就买下!

但他不想这么做,只出了一个大多数人能买得起的价格。材料和人工比较费劲,所以一贯钱一个。

他是要凭良心赚钱的。

而那些由他创造的绣花图案,设计出来的小东西,原创的,那就可以挂在“念宝”品牌之下。专做富人的生意。

沈若心里还是有一点儿难为情,“珍宝居”好像有点儿太夸张了,但听完顾允说的话,心脏快速地跳动了起来。

其实叫这个名儿,好像也还挺贴切的?

“那就叫这个名儿吧!”沈若拍板道。随后就低头在设计图稿上头写写画画,他写的是简笔字只有他自己看得懂。

顾允去别人铺子里问人家要了点水沾湿了帕子,上前一步将湿润的帕子按在了沈若下巴上。

沈若不明所以,但心有所觉地瞅了一眼自己右手上的炭迹,顿时有些囧。

难怪刚才顾允笑了,原来是因为自个儿犯蠢!

“花猫。”顾允轻柔地给他擦拭下巴上的污渍,轻笑一声道。

沈若顿时坏心一起,没有丝毫犹豫张开五指就往顾允脸上抹。

“哈哈哈哈你脸上也都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