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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沈若不打算用,家里之后最大的开销就是供二狗去学堂上学,不可能用顾允的钱。家里攒的银钱还有四十两多,之前赶集赚了六两多,陈作舟买走了卤味方子赚了二十两,去掉建围墙要付出去的尾款,还有十几两是蓝帆在他这儿下的定金。供二狗去学堂也够了。

一年的束脩是二十两,他家还是拿的出来的。

况且要卖的东西已经做好了,花上二百文租个小摊,之后又会有新的入账。

接下来就是他这个布艺小作坊的流水线作业了。

不过以后肯定有要用上顾允的这笔钱的地方,沈若没有拒绝顾允的好意,妥帖的收好了银子。

只不过没想到顾允比自己更会搞钱,竟然一下子又能拿出这么多来。

沈若感觉自己要被比下去了,他赚钱的速度对比一年不花钱才能攒下三两银子的寻常人家来说自然是很快了,但是没想到顾允不显山不露水的,竟然能赚这么多!

这也太厉害了!

沈若没办法心安理得地一直接受顾允的大礼,先前拿了八十两,之后又有他耗费了好多时间和精力做的蒙学书,还有现在。他也想让顾允开心,从他拿了顾允给的银子开始就已经开始考虑该拿什么当做回礼了。

可是顾允看起来除了读书外,没有其他的爱好,他也不知道该送些什么。那些笔墨纸砚都太普通,他也不缺。送礼物讲究的就是一个“投其所好”。

可这听起来简单,但要想是真的好难。

在现代他也有几个经常联系的朋友,要是挑不中该送什么,那就直接发红包。毕竟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要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买人家可能一年都不一定能用上一次,还有那种华而不实的摆件就更加没用了,在沈若看来就是浪费钱。所以他们每年生日都是互相发红包那种,然后让他自己去买自己想买的。

可是现在,真把沈若给难住了。

顾允给他送银子,他总不好又转手送回去吧……况且,顾允都说了,是给夫郎管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