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页

从他的视角来看,并没有发现是谁往沈若屋子里放的招炎草。

沈若听完顾允说的之后皱了下眉头,家里的东西他现在都如数家珍,因为东西不多所以有什么都能记得。

沈若道:“你说把那双靴子还给了我,可是在我家里却没有再见到过它。”家里人都是爱惜物品的性子,那靴子要送给顾允的必然是花了不少银钱,若是还在屋前家里人回来看见了必定会收起来的,家里放东西的地方也就那么点儿,沈若可以确信,他清醒过来之后从没见过这双靴子。

顾允道:“我就放在你家中间那屋子的门前。”

沈若不再纠结靴子的问题,只是觉得奇怪。但是放在屋前的东西别人路过觉得值钱要偷走,那也是有可能的。

现在诉状已经交给了官府,就相当于是报了警。沈梅冬害人的人证已经有两个,沈水和许歆文,至于那壮汉和鳏夫绝对是知道招炎草的事儿的,都是沈梅冬的从犯!那些人一个也不能放过。

现在就需要物证,大宇朝要断案最重要的证据就是物证,要么就抓一个现行,要么就得有物证。人证所录的口供只能当佐证。这点无可避免,在没有“天眼”的古代,断案就是一件极难的事情。

衙役已经出去寻找证据了,这件事不是小事,牵扯到了二十多个人,十几个姑娘小哥儿都遭遇了这种事情,已经是镇上少见的大案了!

沈梅冬住在福来客栈,出门保媒的时候衙役去了,蓝帆的人也在,一起进去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一丝招炎草的痕迹,倒是翻出了不少金银。

下人来报说,村里沈何家里目前也还没有找到招炎草,镇上的医馆也没有异样,那些招炎草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而衙役们此时还在继续沈何、沈梅冬的家里搜寻着。

沈若觉得,既然她害了人,那必定会留下痕迹。不可能将所有的痕迹都抹的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