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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下了车之后打了声招呼后也都各分东西,只沈若还站在原地,他脑海中对镇山的印象已经非常模糊,需要好好想想接下去应该往哪边走。

赶车的汉子叫沈汉三,饥荒年家里人都没熬过去,到如今他家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索性后来在镇上做过搬货的活计积攒了一点银钱,之后就买了头牛,套上车出来每日载客做点营生糊口。

“午后酉时(下午五点)之前回到这里,过了时间不等人。”沈若很少坐他的车,他提醒道。

“好,谢谢沈大哥。”沈若朝他道谢。

周围人都走干净了,沈若才辨别了一下方向快步往镇南的街道走去,那边有许多卖小玩意的铺子,曾经他爹带着他来过。

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这里有多大的变化。

沈大山家太穷了,很少到镇上来,一直在田地里刨食。但是殊不知,只有去到更广阔的地方,见了世面,才有机会可以赚到钱。

在这个时代,做商人是最赚钱的。而且遍地是机遇,沈若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

他今天拿上了柳杉昨天绣好的渐变鱼尾的小鲤鱼手帕和那个猫爪肉垫的手帕,打算去找个铺子寄卖一下。顺便还能给自己家即将要摆的摊子打打广告。

昨天夜里沈若就让大嫂裁了细长的布条在上面绣上了名字,他打算打造一个叫做“念宝”的绣品品牌。

因为原身不识字,所以沈若是用画的方式将“念宝”这两个字画成了花样字,将“念”字下的“心”画成爱心形状,将“宝”字上的一点画成了金元宝,又在文字两边画上云纹,更显得精致可爱。

柳杉一看就爱上了。

“念宝”是沈若给小云吞取得大名。他怀念以前的生活,但他一点儿也不想离开,就因为他有了这么一个宝贝。

这个“商标”沈若让柳杉特意留长了一些,古时候的手帕塞在怀里有时候一不小心就掉出去了,虽说成就了许多才子捡到手帕还给佳人的故事,但是那些都是话本子里面编的,要是真的丢了,被风一吹被人一踩,很难找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