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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霞忍不住撇开头,憋笑着听着。

之前她打开信封时,扫了一眼信,就看到二花那张牙舞爪的字了,一行还夹着好几个拼音,看着实在费神。

所以干脆就把读信这光荣的任务,交给她大姐了。

“娘,阿姐,三花,花花,你们好吗?我到京城市了。这里实在太大了。我以前认为省城是最大的地方了,没想到京城市比省城还要大……”

“……这里的胡同多得让人眼晕,我来这里没几天,好几次都找不着路了……”

“……你们别担心,我现在跟着老周住在宿舍里,这里有一个大食堂,每天不用做饭,用在训练上的时间就多了……”

“……老周现在不仅要带我们,还要管队里正式的队员……”

“在我们县城里吃了这么多年的海鲜,突然到这边,一条鱼都不好买,老周跟我们都有点不太习惯……”

“这里的馒头特别大,肚子吃得特别扎实……”

大约是因为第一次写信,二花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信里东拉西扯,表述得比较混乱。

从纸张上的字迹判断,这封信二花还不是一次写成,前面用的是铅笔,后面用的是蓝色钢笔。

信里所说的内容,无外乎围绕着她去京城市的吃喝住行,虽然很琐碎,但却也是明霞最关心的事情。

从她的口吻中,明霞感觉这孩子离家这么远,从气候温和的南方,跑到环境饮食截然不同的北方,虽然有点不太适应,但并不算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