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能够令他完美的切割下受卝害卝人的脸皮,凶手必然是拥有着极高的外科医学知识,且拥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才能做到这般完美。

血迹一路让提姆追踪到一处被贴上了即将废除的危楼里,少年翻越施工单位围起来的铁皮护栏,首当其冲便看到一个光头男子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亮闪闪的手术刀。

“你是身份窃贼?”提姆这样问到,却没有完全确信这点。

固然被害人的血迹指向这里,但从被害人被杀到现在足够凶手逃离第一案发现场,对方手拿手术刀确实可疑,不过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他不会直接判定一个人的罪行。

“不!当然不!这是我在地上发现的!我不是凶手!”

男人满脸写着害怕,犹如惊弓之鸟般看到身穿制卝服的提姆,险些摔倒在地。

这不是伪装,毫无遮掩的畏惧从他身上穿出,男人的确在害怕,在恐惧身为义警的自己,而非是罪行被发现的恐惧。

“我没有杀卝人!求求你相信我,看在上帝的份上。”

见提姆没有回应,他继续祈求着。

举起的双手上带着厚而黄的老茧,这双手的伤口很多,却都不是那种细碎的小伤,这不像是一个善用手术刀,能够灵巧切割人卝体的手。

“告诉我,这把刀在哪里发现的?”

他从万能腰带里拿出证物袋,隔着透卝明袋子扫描了手术刀上残留的痕迹。

指纹被擦卝拭的很干净,仅有近期留下带着灰尘的指印,这个指印来着面前捡到手术刀的男人,凶手很谨慎的擦卝拭了自己的指纹,或者说,对方是带着手套作案的,总不可能没有指纹不是吗?

不过指纹可以擦去,血迹却是什么都洗不干净的,残留的dna痕迹告诉提姆,这把手术刀很有可能就是凶器。

至于是杀死被害人的,还是切割脸皮的,还不得而知。

“我看到有人从这里爬了出去,身上还带着很多血迹,这把刀就是从他身上掉下来的。”

“你看到他的脸了吗?”

问到这,男人突然露卝出一脸惊奇的表情,“你绝对不敢相信我看到了什么!那个人长得和布鲁斯·韦恩一模一样!我很害怕就是那个哥谭首富干的,所以并不敢向任何人说,万一……万一他已经收卝买了警方呢?”

哈??!布鲁斯干的,怎么可能!

“撒谎也要打草稿,你确定你看到的是布鲁斯·韦恩?”

质问额口吻令男人更加害怕了,“我说的都是真的!拜托!”

不是撒谎,他能感觉到,尽管这个答卝案非常离奇。不说男人没有必要说这种一戳就破的谎卝言,他的情绪也透露着对于这句话的真卝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