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震江湖的“金铃血杀”楚望山,他可一点也没有放在眼里,对方若不识好歹的话,他可不介意让这个楚望山成为古代第一个被枪杀的人。
继续在自己的尸体上扫描了几眼,看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下来的,好留个纪念,也不枉自己前世走一遭了,这就是我曾经活着的证据啊。
尸体手指上带着的那枚戒指引起了杨延融的注意,这是一枚铂金镶钻的戒指,那颗钻石足有五克拉,南非原钻,请的是世界顶级的珠宝设计师打造而成的,造价都是三千多万。买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自己就跑这儿来了。
杨延融轻轻的取下来,吹了吹上面附着的灰尘,擦干净干涸了的血渍,拿到阳光底下一照,顿时发出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惹得两女一阵惊呼:好漂亮。
“杨大哥,这个戒指好漂亮啊,还会发光呢。”张可儿惊叹一声,道:“这是什么做的啊,我还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戒指呢。”
徐可嘿嘿一笑,道:“可惜,这是男人才能戴的戒指,要不然,就送给咱家的可儿了。”
呸!你这个登徒子,没有看到我师父就在这吗?也不怕羞?张可儿暗暗恼怒,心底却是一甜,把戒指往杨延融手里一丢,红着脸道:“谁是你家的可儿啊,你可不能乱说。”
桑雨初对这家伙彻底无语了,天啦,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怪胎?说他下流吧,他又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儿,说他清高吧,却又言语轻佻,说他软弱吧,却又胆大包天,这真是一个令人费解的家伙。桑雨初对他颇感头痛,索性不去想那么多,他有怎么就怎么了,反正又不关自己的事。
杨延融小心的收好戒指,这可都是钱啊,不,这可都是银子啊,说不定以后的生活可就靠这东西来维持了。又仔细的搜索了一次,再也没有什么值得拿走的东西了,皮带倒不错,皮尔卡丹的,可惜这里用不着,衣服也不错,阿曼尼的,用不上,皮鞋,那还是算了吧,看那样子,都擦破皮了。
桑雨初见他在尸体上鬼鬼祟祟的番找着东西,不禁心里一阵恶寒,要让自己去尸体上找死人用过的东西,便是打死我也不去,对他的大胆也不禁打心眼里敬佩。
“金铃血杀”楚望山过来的时候正看到杨延融在一具尸体上翻找的一幕,不禁吃了一惊。要知道在古时候,人们对死者是极为敬重的,所谓人死为大,即便是有天大的仇恨也不会对对方的尸体不敬,否则就会被世俗所唾弃,是天理不容的。
杨延融见楚望山来了,对他裂嘴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呵呵笑道:“来了,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睡醒了,望山啊,来来,我觉得这身衣服很适合你的,要不我帮你脱下来,你去换上?”说着,就去解尸体的衣服扣子。
“且慢!”楚望山只觉得喉咙一阵发苦,连忙阻止道:“我看还是你自个儿留着吧,我这身衣服已经很不错了。”
呵呵!杨延融干笑一声,拍拍手,道:“这样啊,那就算了,不知道你跑这儿来做什么?”
我当然是来杀你们的了,难道还来请客喝茶啊!楚望山没有想到对方的胆子这么大,看见自己来了,竟然还不逃跑?难道他们有什么倚仗不成?这么一想,楚望山立时暗暗警惕,戒备的向四周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