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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文武所说,他是福建那边的人,在当地活不下去,本来是想去香港的,但没曾想被人贩子弄到美利坚了,之前一直在一个餐馆里打黑工。

他是黑户,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美国排华法案的规定,一旦发现将会被监禁或者驱逐,所以餐馆的老板也并不把他当人看。

一天要刷十几个小时的盘子,吃客人的剩饭剩菜,没有半毛钱薪水。

这样的日子实在没有什么盼头,而且会让人发疯。

死胖子就抱着宁愿饿死也不回去的想法,逃走了。

不是美国公民,没有护照,英语只听懂简单的几个单词,死胖子还没有一技之长,遇到的情况比周景还糟糕,根本没有人愿意雇佣他。

于是他只能在街上流浪乞讨,跟野狗抢食,天为被地为床,不用什么太厉害的病毒,或许只要一个流感,他哪天就会悄无声息的死掉。

周景来到异国他乡,走两条街都看不见一个黄色面孔,看这死胖子和他同为华人的份儿上,也不介意救这个死胖子一回。

而这死胖子来到异乡国度三年了,第一次遇到对他好的人,吃完了第一顿饱饭,就很奸猾的抱着周景的大腿,要拜他当大哥。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周景也是一时心软,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事实上,这死胖子除了能陪他聊天解闷,别的就剩下吃喝睡了。

而他每天还得给这死胖子弄点吃的来,这让他觉得这个小弟认的亏大发了。

人家的小弟都是屁颠儿屁颠儿的,给大哥办事儿,到他这儿怎么还反过来了,还弄得他自己跟小弟似的。

两分钟的功夫,一个大面包就下了肚,李文武把面包渣都舔干净了,眼巴巴的望着周朗:“大哥,没吃饱,还有吗?!”

虽然这么问,可他的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周景手上的那半拉面包,目的不言而喻。

给他那个面包是特意买的,足小臂长,够普通三口之家吃三顿的,眨眼间就没了。

“饭桶。”周景也被他搞得无奈了,把回来时吃剩下的那多半个面包扔给了他:“都归你了,吃饱以后,明天给我打起精气神儿来,跟大哥出去一趟,再继续躺下去,你就快成猪了。”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死胖子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个头摆在那里,冲个人数装个威风还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