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就喜欢喧宾夺主。
他们离开衙门,几乎是出街的那一刻,街上的百姓就轰动了。
大家都知道齐王,也有许多人见过,但敢盯着齐王看他长什么模样的人,一个没有。
所以本来和宋宁以及沈闻余打招呼的人们,一下被骑在大黑马上俊美金贵的男子吸引了目光。
“哇!”
惊为天人。
“大人,理刑馆新招了捕快吗?”有妇人问道,“这小哥生的可真俊啊,和沈捕头一左一右,这让天下男人没法过了。”
“就是,和他们一比较,别的男人简直就是灰里爬扒拉的。”
就是他们的宋大人也是很俊美的,但因为显得瘦小了一些,就少了不少的风度。
沈闻余微微笑着,给大家回礼。
赵熠目不斜视往前走。
这目中无人的样子莫名的与众不同,有一种高不可攀的美,一众大姑娘小媳妇们都看直了眼睛。
宋宁哼了一声:“驾!”
抢她的风头。
一行人出了城内,中午在路上遇见一间茶寮。
“下去喝茶歇会儿,马也要吃草休息。”宋宁下马来,一行人将马丢给伙计去喂,伙计接着赵熠那匹黑马时,发出一阵惊呼声,“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这草原上野马套来的吧?”
军中喂养的战马毛色可没有这么漂亮的。
赵熠不搭理伙计,沈闻余微微颔首,接着话道:“应是饲养不超过一年,你仔细些,也别乱碰,免得伤着你。”
“是,是。”伙计小心伺候着。
“你对马很熟悉?”赵熠站在门口没有坐,因为他在等他的随从,铺桌子铺板凳。
沈闻余颔首,道:“喜欢这些,对战马就有一些了解。”
“那为什么不从军,来这里做捕快?”赵熠问道。